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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保,然后工作了一年多到现在,半年前开始拖欠工资,一直以款项未结为由不发工资和提

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保,然后工作了一年多到现在,半年前开始拖欠工资,一直以款项未结为由不发工资和提成。但是口头上也没有说不给,只是让等。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仲裁吗?对方这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吗?然后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补缴或者申请经济补偿吗
提问时间: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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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2020年6月15号到2022年2月21号的劳动关系; 2.请求一次性支付因被申请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需要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应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从2020年7月16号至2021年6月14号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70400元; 3.请求一次性支付因被申请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所需要支付的双倍经济补偿金128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计算方法,按照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在职1年8个月应当支付两个自然月工资的双倍经济补偿金,12800元; 4.申请补缴在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保; 5.申请一次性支付自2021年10月开始未足额发放的工资以及拖欠的工资和业务提成26500;(工资13500+提成13000) 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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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有没有证据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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