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入职一家房地产公司,试用期一个月,年后签了合同(但未把一份给我留存),期限一年,岗位为
2020年9月入职一家房地产公司,试用期一个月,年后签了合同(但未把一份给我留存),期限一年,岗位为技术负责人,薪水14000元,年后因一些原因调薪调岗,薪水降至7000元,个人不能接受。后与公司商谈,要求公司补偿一个月工资(14000元),把工作交接后离职(计划2021年4月1日),现在公司答复不予以补偿,想让我自动离职,特此咨询相关事宜。如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流程怎么走?
提问时间:202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