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应该接受补偿并解除合同?如何判断经营不善是否合理?需进行仲裁维权吗?

您好,公司以缩减面积经营不善且择优留用的理由提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里仍有其它员工继续工作,公司也没有被停业整顿或者破产倒闭的迹象,我的劳动合同18年12月到期,公司提出每工作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多支付一个月作为代通知金的方式给我补偿金,我没有同意,也没有签任何通知单,继续出勤正常工作,以后如果单位继续提出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有必要进行仲裁维权呢?我应该接受公司给予的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吗?公司所给予的补偿和解除理由是否合理合法?何种情形会被认同为真正的经营不善?
提问时间:2021-05-2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如果单位继续提出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你可以不用理会,除非是单位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关系,你才有必要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如果公司确实经营不善,撤销了很多部门,那么你可以接受公司的补偿然后解除劳动关系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补偿合法合理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经营不善就是入不敷出,收入不足以弥补开支
交流头像
用户
您的话一阵见血,他如果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倘若他就是真的经营不善还需要向我支付双倍补偿金么?何种情况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现在就是没有理会,继续出勤上班,单位并没有像您说的取消部门,只是削减了店面经营面积,辞退了几位其它员工,但是还在正常营业中,但是公司近几年的收益确实不是很好。算是经营不善么?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管是不是经营不善,只要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就必须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就是不与你协商,没有取得你的签字就解除劳动关系就是单方面解除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只是经营过程中很常见的情形,还不算经营不善
交流头像
用户
不好意思何律师,因为付费问是有追问次数的,我得慎重考虑好向您发问的问题,不能随意回复,怕超次数,我可能还会有其它问题向您请教,咨询问题有效期是24小时,不好意思,请您在耐心的等等我,之后会给您好评的,现在暂时还不能结束咨询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阳泉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