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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侵权这件事已经发酵一段时间了,今天HR突然通知我,我也是很懵的。HR半威胁半恐吓的让我签了因为个人原因的离职合同。威胁我如果不签合同,公司会让我背负300万以上的损失。如果签了合同就不再追究法律责任。所以我也是被吓到了,签了个人原因的离职单。公司还全公司邮件通报了说因为我的错误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对我记了大过。我们公司目前负债很多,工资也2个月没发了。目前也是找机会在各种无负担的辞退人。那么律师我想问问,全公司通报批评,然后被威胁签了离职单,是否还能劳动仲裁?工资拖欠2个多月没发,是否可以有相应的赔偿?明天最后一天,离职是否需要正常的离职程序?签离职证明会不会对我仲裁公司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