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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个地方做小吃,是一个商场的底商,是现在的承租人分出店铺一半的地方租给我的,我交的房租是到19

我租了一个地方做小吃,是一个商场的底商,是现在的承租人分出店铺一半的地方租给我的,我交的房租是到19年6月底的,另外还有2万元的押金交给房东(承租人)了,双方签的合同,现在房东要撤出不干了,但是我的租期还没到期,我想把剩下的房租和2万元押金要回来是属于正当要求吗?如果房东不给我或者拖延时间我该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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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协商一下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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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协商不成呢?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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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给他发律师函,要求返还押金和剩余房租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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