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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赶集找的房子,合同上只有签字没有印章和手印,约定必须住够六个月押一付三,入住之后发现冰箱冷藏不好使

在赶集找的房子,合同上只有签字没有印章和手印,约定必须住够六个月押一付三,入住之后发现冰箱冷藏不好使,看房子的时候说是好用的,不过是刚刚挪动了让我们一天之后再试,与房东联系发现他早就知道冰箱冷藏不好用但是并未告知我和男友(有录音为证),商量之后决定买二手的费用我们各自支付一半,但是我和男友看好冰箱之后房东就不接电话了,现在三个月到期该支付下一个季度的房租了但是我和男友决定不续租,房东以我们毁约为由不退还我们的押金,我是否可以要求他退还押金或者押金的一部分(三个月期间我们交过部分电费,水费及煤气没交过)
提问时间: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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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对方发函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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