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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在房产公司签了一份二手房购买合同,当时合同写明首付3成,2019年3月30号之前交首付过户。

去年年底在房产公司签了一份二手房购买合同,当时合同写明首付3成,2019年3月30号之前交首付过户。 首付款我早就准备好了,可是后来中介告知说我银行流水不够无法办理贷款,让我把首付提高到4成,我没有那么多钱,卖方现在不愿意退还2万块钱定金,说是我们违约。 这种情况算我违约吗? 合同中并未注明说因为我流水不够无法办理贷款属于我违约,我也不是主观上不买那个房子,现在中介和卖方 都把责任推到我身上。 这种情况,中介是不是也有责任? 即使是我银行流水不够,那么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中介也没有去核查我的银行流水是否满足贷款条件就把合同签了,现在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我身上。 我想咨询律师,我的定金可以要回吗?
提问时间: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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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合同没有约定的话对方不能不退定金。建议你再找银行问问尽快把贷款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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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律师,这种情况,我可以要回定金是吗?因为合同中只说明需要我在合同约定日期钱交首付就可以,我首付早就到位了。现在是不是中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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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根据你的描述你没有违约,贷款问题属于中介的责任。但如果你想解除合同依据定金法则对方可以不退定金。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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