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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2014年收楼,但是由于开发商的质量问题,到了2017年7月份跟开发商签订了协议,就是签协议的

房子是2014年收楼,但是由于开发商的质量问题,到了2017年7月份跟开发商签订了协议,就是签协议的日期为收房的日期。可是在整改房子的过程中,发现楼上房子漏水到我家来,然后就因为这个漏水的问题就搞了一次,之后漏水更严重,后开发商要求在我房子来整改漏水问题,我不同意到现在还没有搞好。我想要开发商补偿延期交楼,不知道要求 开发商补偿我这个官司能不能打?(说明但是开发商在2014年已经取得了符合交楼条件的文书,开发商每年都寄一份收楼通知单给我,渗漏问题我没有解决,我就没有去收楼)
提问时间: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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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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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交房条件的文书是否已经五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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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就是把房屋里的既定的几十个质量问题搞好,而且那就签协议的那天就是视为收楼,那我就想应该从14年到17年,那个就应该补偿我在外租房的损失,或者按合同约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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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对你而言,验收没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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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补偿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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