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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同一公司连读工作已经二十多年,我们公司在2010年曾搬迁新厂址,并更新了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

你好!我在同一公司连读工作已经二十多年,我们公司在2010年曾搬迁新厂址,并更新了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现在我想辞职,请问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提问时间: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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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需要看你辞职的原因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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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因为我们公司没有订单,每天上班只是玩手机,工资很底,公积金是2014年开始买,社保是2002年开始的,现在辞职能不能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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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是95年入职至今,期间很多年没买社保和公积金,请帮帮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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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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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你辞职符合上述规定,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否则不能要求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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