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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买卖纠纷:如何维护卖方权益?

我(卖方)与刘女士在上海**房产中介公司处签订购房买卖协议,定于11月26号刘女士付首付款。10月7日,我(买方)与杨女士在同一中介公司签订协议,定于12月5日我方付首付款。时至今日,刘女士没有付首付。由于我是着急置换,所以12月8日,我告知中介,与杨女士和刘女士解约,并要求中介通知双方签订解约协议。但中介始终以刘女士要买我家房子为由,拒绝召集双方解约,且不同意归还我家的产证。在两份协议签订时,都已备注:若到期未付款,违约仅限定金2万。当时也没有说到解约涉及的中介费用。现在中介要求我们付中介费,并拖延解约事项。请问,我该采用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提问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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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根据合同解约。还有中介促成交易的,可以要中介费。没促成的,只是有权要实际费用,没权要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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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于房产证可以到房产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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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合同没说怎么解约,按当初协议字面意思已经中止了,只是有个解约协议正式点。而且我知道房产证在何处,还去补办,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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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可以起诉到法院来解约。你知道何处那你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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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补办是说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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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补办,快,起诉,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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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补办,你不怕慢,你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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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补办说丢了?欺骗政府办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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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就起诉那你证的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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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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