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在房产公司买房,全额12.5万元,一年内分次付款6.5万元,剩余6万元尾款房产公司要办理按揭,
5年前在房产公司买房,全额12.5万元,一年内分次付款6.5万元,剩余6万元尾款房产公司要办理按揭,结果没有办理下来,又说让我们每年缴款2万元,3年缴清,这期间我没有签过任何合同,同时缴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费用和燃烧接口费,壁挂炉定金共7000元左右,今天去缴剩余6万元尾款,房产公司要收取我1.8万元的尾款滞纳金物业费从5面前开始算,我说房子我不要了退回我之前交付的所有钱,房产公司不退,请问我该以什么形式起诉他们,他们这样收取费用合法吗?我该怎么保障我现在的权益
提问时间: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