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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购房时从开放商的物业公司借款12万,约定从2015年9月1日每隔半年分8次付清,每次还款1500

当初购房时从开放商的物业公司借款12万,约定从2015年9月1日每隔半年分8次付清,每次还款15000元,逾期就按15000的万分之八记息。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为交房18月后办理房产证,未办理按总金额百分之一赔付违约金。但入住四年开发商也未办理房产证。也不赔付违约金。我从第三期没付欠款。开发商违约在先,现起诉我赔付本金及利息,在房产证未办理下来,我可以只偿还本金不付利息吗。或者在它房产证办理下来时把余下金额付给他们,不付利息。
提问时间:202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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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不可以,应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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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的钱是借的物业公司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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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是的,物业公司跟开发商是一个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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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它房产证不办理,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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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房子现在具备办证条件没,只要具备了就能通过法律实现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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