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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在寻求途径调取售楼部监控及微信转账流水。请问监控视频调取权限应该去法院还是去房管局?(此为置业顾问违规伸手按确定转账,强迫购房者买房 )2/认购协议及草签合同合同约定全部为首付三成(50万),可以推断是以首套房资格计算金额的。合同我们有原件。合同是置业顾问对照我们材料填写,全部为置业顾问笔迹。(此为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条款要求我们追加四成首付及二套房利率的不合理证据)3/草签合同约定了首付三成,后续小条款有个‘买方已了解限购政策并自愿承担后果’的不利条款。3/手头上有置业顾问在知晓我们‘市区有房’的情况下作出‘不影响贷款利率’回复的聊天记录,且有和开发商合作的带看房中介当天去过我们市区房现场的证据,后续置业顾问反咬一口说从未知晓。 现在,可否认定为开发商联合中介未尽告知及核实义务,甚至以自身专业知识信息来作出首套房承诺,恶意误导/欺瞒我方签下根本无法有资格履约的买卖合同?4/综上所述,我们是在开发商置业顾问故意隐瞒欺骗情况下签下买卖合同(有证据证明我们一开始将名下房产情况告知对方,置业也是按首套房填写三成首付)。现对方要求追加首付是否合理??如果协商不成,可否要求以开发商责任要求解约,退首付定金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