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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患者毁约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房屋合同未明确约定买方未能按期购买的后果如何处理?

我妈妈(乙方)与甲方于17年11月20日签署了换房合同,就是当我们家把自己的房子卖出去之后,去买她的房子(950万),限期8个月。但是就在前几天我妈妈查出患有白血病,因为要给我妈妈治病,家里实在是没有多余的钱再去继续这个换房合同,而且我们的房子也很认真的买了两个月,价格也从原来中介信誓旦旦说的720万降到了650万,但是一直没有买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要毁约,但是如果单方面毁约,乙方要赔偿甲方15%-20%的房款。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妈这种情况算不算不可抗力?而且房屋合同上并没有明确说如果乙方没有买掉房子会如何如何,那如果我们的房子8个月里卖不出去,也算违约吗?
提问时间:2021-05-2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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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你妈妈这种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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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根据你的描述,若你们没有在合同期限内购买甲方的房子,那么你们就是属于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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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合同上说 要在我们把房子买掉之后,再去付钱给她,买她的房子。要是我们的房子在8个月内卖不掉,而且我们的价格已经从原来中介保证的价格(720万)下调了70万(650万),还是卖不出去,这样也算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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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把合同拍照发给我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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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律师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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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好的,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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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合同里已经明确约定了乙方的付款时间,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那么就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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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个合同上的付款时间是“于过户前10日且在18年7月20日前”。这个是且的关系,是不是说这两天都要满足,才可以付钱?如果我们不具备过户条件,那就不用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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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是要满足这两个条件,若是甲方原因导致不能过户,你们才不用付款,你们的义务就是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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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所以要是说我们的房子卖不出去,买不了她的房子,过不了户,没办法满足“于过户前10日且在18年7月20日前”的且的关系,这也算我们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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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这个是属于你们的责任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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