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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寓认购协议书中的违约条款是否合法?如何处理?

商品房公寓(期房,已付首付)认购协议书中,签署认购书后不更名,不增减名,不换房,若乙方不能按照认购姓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认购书,另行销售改房屋,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此项条款是否合法合理?若不合法如何处理?若合法,是否尾款全部结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即可自行处理转让?
提问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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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若不合法,如何处理?若合法,是否尾款全部结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即可自行处理出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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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该条款是合法的,只要付清全部房款后,那么房子就完全属于你了,你们自由处分,包括自行出售转让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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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自由处分,包括自行出售转让给他人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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