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房产纠纷

二手房交易合同款清交房,未写付款时间,房已过户,卖家要求搬出,违约吗?有使用权吗?

二手房交易合同上写款清交房,且未写明具体付款时间,可是房子已过户在我名下,并之前与卖房协商好先搬入居住,而现在银行贷款审批通过,但由于最近政策调整问题还没放款 ,现在卖主要求我搬出去!请问我违约了吗?我对此房屋有使用权吗?谢谢
提问时间:2021-05-27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你没有违约,你交了全款之后才有使用权,这是合同明确约定的,所以卖家要求你搬走是合法合理的,尽快把钱交清就行了
交流头像
用户
但是现在不动产权证上是我的名字,这样我对此房屋也没使用权吗?谢谢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按照合同约定你要交清全款之后对方才交房,所以根据合同来说对方还是可以限制你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730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43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