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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以每年6万元金额租用甲方农村耕种土地4年,并且双方签署了《土地转让协议》。执行2年后,因甲方阻挠

乙方以每年6万元金额租用甲方农村耕种土地4年,并且双方签署了《土地转让协议》。执行2年后,因甲方阻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耕种,双方僵持到约定交租金日之后,所以乙方未按时缴纳下一年租金,甲方以此为由,要求终止合同并让乙方赔付违约金。经法院审理得知甲方没有依法登记权属证书,甲乙双方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无效,法院驳回甲方违约金诉求并强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土地。乙方为种植该承包土地购买了价值8万元的农用器械,归还土地将导致购置器械废置。在上述情况下,乙方是否可以对甲方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 另外,期间2年的国家粮食补贴被甲方扣留,是否可以追回!
提问时间: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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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产生的损失。但是需要有具体的证据,粮食补贴按照你们地区政策是给土地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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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证据包含那些呢,购置器械的发票么?粮食补贴的对象本就是种植户,国家发布的文件可以说明。至于钱是通过财政所直接打款到户主卡上,默认为该地还是由户主种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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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发票票属于证据,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要回粮食补助的。其次的话。你这个赔偿要到全额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合同无效双方均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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