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规
登录        电话咨询
调查人员薪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调查人员管理,保障本公司调查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调查员
  调查员是按合同规定从事本公司调查工作的准职员,其薪金支付须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调查员的资格。  
  按照调查技巧、知识、经验等有关情况,调查员分为以下三等:
  1.一等;
  2.二等;
  3.三等。
  第四条 转正
  调查成绩优秀、表现优异的调查员,经审查可转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 升等
  每年考评一次调查员的业绩,据此升等或调动。  
  第六条 资格津贴  
  按照调查员的资格等级,每月会给从______元到_______元不等的资格津贴;本项津贴在缺勤半月的情形下扣发一半,全月缺勤的全部扣发。
  第七条 资格津贴增额
  连续工作1年以上时,以后每月增加资格津贴_______元。
  第八条 资格津贴增额
  第一年分5月末、12月末两期,按照本人能力、实绩、劳动态度因素考察,适当增加资格津贴。
  第九条 调查报酬
  每结束一件调查任务,发给调查员一次性调查报酬。报酬标准规定如下;
  第十条 特殊补贴
  对从事特别繁重、困难调查任务的调查员,发给特殊补贴。
  第十一条 积极工作奖
  调查员一月完成______件以上调查任务的,发给______元积极工作奖。
  第十二条 支付时间
  调查报酬计算截止为每周四;周六以现金支付;此外,资格津贴从每月21日始,至次月20日止,每月25日支付。
  第十三条 奖金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高出一般水平时,每年7月和12月两次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情况支付奖金。
  第十四条 交通费支付
  调查员从自己家到工作地点的交通费按普通实际标准金额支付。

相关企业文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