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技术资料管理条例
  技术资料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随着汽车制造业的发展,国外大量高档车、新款车的涌入国内市场,汽车维修企业面对着日新月异的新技术的巨大冲击,如果忽视技术信息的收集、管理与利用,企业将在竞争中失去动力,因而为了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企业技术资料由技术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统一管理,并指定相应的借阅、查找条例;
  二、技术资料需妥善保管,要按要求分门别类,以电子板形式存入计算机内,并应留有备份;
  三、核心技术资料要重点保存,没有上级批准不得私自转借他人;
  四、一般企业自有技术资料不准带出企业之外,如需要必须办理相应手续;
  五、技术资料的保存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水、防霉、防虫,电子板须放置在专门位置;
  六、技术资料如遇损坏丢失,必须上报主管部门并备案;
  随时收集、更新技术资料,掌握本行业技术发展动向,及时为生产科研服务。
相关企业文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