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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手续扣发当月工资是否合理

不办手续扣发当月工资是否合理 温馨提示: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解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实习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应在解除合同后十五日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发乙方当月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Cp7334()
提问时间:2012-05-16 13: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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