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独生子女身份的认定
独生子女身份的认定 你好,我于1987年与前夫离婚,有一独生女跟男方,按政策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并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我本人自些一直没有再婚。并已在2004年退休。按国家政策规定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父母是享受国家的计划生育奖励的,我在办理该项政策奖金时,遇到我无法理解的问题。居委要我提供男方目前的资料,而我只能提供我的离婚证明及独生子女证及我自己身份户口等情况证明。因离婚多年没与男人有联系,我无法提供对方的证明。我不明的是在法律上我已离婚了,而且没有再婚,而我离婚前只生育一女,离婚后男��%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b288(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3-11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