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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这种试用期劳动合同要怎么理解?

这种试用期劳动合同要怎么理解? 试用期合同,试用从两个月从2010年5月15到2010年7月15,工资多少只有这两个内容。几乎没有其它劳动合同的所有必须条款。也没有约定工作期限。也就是说没有约定你需要从2010年5月15日工作到哪一天为止。实际一直工作至今。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么?它确实也是签了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没有这份劳动合同了。我手上有,如果我不拿出来,说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有人说过期限了指时间2010年5月15到2011年5月15日为止。也有人说没有过期限,说是从2011年7月15到2012年7月15,1年有效的。劳动仲裁确实有两种算法的。有些人说这个劳动无效也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但如果签订合同的时间是2011年4月15的话,按这个时间推算,可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reatw……(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05-05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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