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工伤7级,现在痊愈,回来原单位上班已经一年,单位突然给我降工资调离岗位
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作出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若你不能胜任,单位可以这么做,如果你能够胜任,单位不能这么做,可以走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