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
到底要不要公告送达
到底要不要公告送达 就是债权人(上诉人)到中院查询《上诉状》破产案子为什么还没通知立案,
过了几天,中院一个法官答复,说送达回证有问题,对方(公司)没签收裁定书,基层法院的裁定:是不给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2月9号退回基层了。
然后债权人(上诉人)打电话给基层法官,基层法官说:答复债权人(上诉人)的法官不熟破产的业务,债务人(公司)下落不明,不用在送达回证签收,就是退回来下次也是照样移送中院,中院说退回的法官可向中院民二庭刘法官问下。。。。
债权人(上诉人)把此问题信访到中院,中院接待我的法官说:“公告送达”,但基层法院法官没通知啊且基层法官电话说:答复我的法官不熟破产的业务,债务人(公司)下落不明,不用在送达回证签收,就是退回来下次也是照样移送中院,中院说退回的法官可向中院民二庭刘法官问下,听基层法官这意思就是没问题,可接待债权人(上诉人)中院的法官为什么要说公告送达啊?
或者是不是理解为:因为根本就没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就当这事没发生。不用送达对方,不然基层法官为什么不通知债权人缴公告费,公告送达?
还在电话晨说下次“照样”移送中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waf66……(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0-03-08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