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人在当地为何公告送达起诉书
人在当地为何公告送达起诉书 我叶凤华名:我一直都有赡养父亲,于7月1 日接到法院电话,父亲因赡养问题将我告上法院,并让我去法院一趟,当时我有要求法院将传票邮寄回居住地,但对方说有东西转交。我打完电话急急赶到法院,在打电话时接电话的说打电话的人不在,我直等到12点法院午休关门,事后我托儿子由前妻打电话给法院要求将副本邮寄回居住地对方也答应了,但这么久我每天回来都去寻问,都没有我的邮件,今天我在去法院了解情况,找不到起诉书副本,问到一个电话,才知道立案于6月16日,我在三寻问不知承办人是谁,过了很久对方电话告诉我起诉书副本以公告送达,我人在当地、以这种方式送达、符合法律规定吗,我应怎样来维权,同时我应收集那些证据。请各位有关人士,都给我出出主意。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叶凤(重庆-长寿)
提问时间:2011-07-12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