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 公告送达

离婚 公告送达 我是男方,和女方结婚三个月后女方就离开了
到现在有两年多了
我想离婚但找不到这个女人,她故意不出现

考虑公告送达3种方式,我本人不希望登报,也没有其以前住址可以公告,去法院打听说是没有公告栏

那我要怎么“公告送达”啊,由于还涉及到财产问题

希望律师可以细细的解答,如果详细的话,可以去律师事务所代理。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x0223(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1-06-23 15:5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