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休完产假因带小孩向医院辞职,医院却要求我退还产假期间医院所发放的各项待遇计一万余元,请问这合法吗?
凡休完产假的人员,必须再医院继续工作一年以上才可以辞职,不然要退回产假期间医院所发放的各项待遇,请问这个合理吗? ——不是和不合理的问题,而是不合法!!!
如果这规章制度公布程序合法,那么是可以的。
不合理。。。。。。。。
可以的。这样比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