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第一页的法人,主要负责人跟最后一页签字的法人,主要负责人不同,是否为无效合同。
你好。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作为单位是否具有合同的主体资格,要看单位是否注册登记,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要看有没有加盖公章。如果单位是合法登记的而且有加盖公章这样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为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就否定劳动合同的效力。
如果你的公司是美国的独资公司,合法性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我国对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至于有没有加盖公章,就要你自己审查了。
如果公司准备出售,属于劳动合同的终止。你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丁律师 电话:13138660408
有无盖公章?
答;盖章属于用人单位的可以了;赔偿问题需要参照公司的规定。
有实际用工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