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这样定编合法吗?
这样定编合法吗? 我是人寿保险公司的一名职员,2007年签定劳动合同,今年分公司说我县支公司人员超编,必须分流两个,然后公司经理就让签合同的12个人员不计名互评,这12个人中9个人在一个科室(柜面)工作,我自己在一个业务科工作,平常很少有时间与这9个人打成一片,我的工作性质就是与银行,业务员打交道,有时替客户办些业务,虽然我在公司独挡一面,但还是落选了,请问这样定编合法吗?公司不论资历,不论学历,不论工作能力,而且一把手又不参于的,业务主管又不参于的互评,从法律上讲合理吗?而且公司说不服从分配等于自动离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阿魏(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2-05-01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