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拒绝公司调岗,遭受停薪停职严重警告
我拒绝公司调岗,遭受停薪停职严重警告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做质检工作快六年了,4月18号上午11时公司把我俩质检叫到会议室口头宣布公司要进行组织结构调整,取消质检部,不再设立质检岗位,质检员必须下午就到装配车间去上班。我提出异议,不同意调整岗位,并一直坚守原工作岗位。
当天下午,公司突然撤走了我桌上的办公电脑,电话询问人事部答复说“你不再需要电脑了”。
19号中午,人事部经理逼迫我在一份有“不服从领导安排,影响他人工作...”等字样的严重警告函上签字。我提出只是不同意公司单方面调岗,并没有影响任何人的工作,处分没有事实依据,故此拒绝在书面严重警告函上签字。
20号下午,人事部经理把我叫到会议室,并给了一份书面严重警告函,内容为“***,鉴于你第一次书面严重警告后继续我行我素,毫无改正之意,影响极其恶劣。根据《员工手册》有关规定,特对你第二次书面严重警告,并即日起开始停薪停职。”我保存了这份警告函。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06年8月~09年8月 质检工程师;09年8月~10年8月 质检工程师;10年8月~13年8月 质检。
请问,公司是否有权将我从质检岗位调整到车间操作工?公司以警告处分等方法胁迫我接受调岗或自己辞工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yuc……(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4-23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