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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顾客赔偿事宜

有关顾客赔偿事宜 本人开了一家中式餐厅,于上周晚有几位客人来店用餐(带有1个2周半小孩),因刚开始用餐时,此小朋友就拿了酒瓶将桌子上的茶壶砸破,我店服务员就口头提醒过客人要注意小朋友的安全,不要在店里随意跑动。到了晚9点多了,已到我店停止营业时间,大部分服务人员均去吃员工餐,包间的客人离开后,到了停止营业时间我店服务员就对其进行了清理,并在包间处放置“小心地滑”的牌子,但此小朋友没有要大人的监护下随意到我店的包间进行嬉戏,因地板尚未完全干,此小朋友摔倒并将牙齿磕破了,现其家人要求我店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高达6万元,请问此问题如何妥当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顶津财务(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0-03-0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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