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可以以企业未为你办理社会保险为由辞职,这样公司应当给你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可以要求企业为你补办社会保险
追问:本人于2010年7月28日进入公司签订的合同是3个月转正,3个月转正后,因为人事关系的变动,并未为我买保险,现在工作了一年,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才发现这个问题,公司人事部,以未看到转正书,所以没买保险为理由,拒绝买保险,关于在公司工作了一年,自己离职会不会有什么经济补偿?2011年8月11日今天通过人事部,沟通,人事部给出的意见是只能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然后以劳动仲裁时间周期长为理由,劝我接受这样的事实,
回答:1、只要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根有没有转正没有关系,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办社会保险。
2、你在单位工作了将近13个月,如果以公司未购买社会保险为由辞职,公司应当付给你的经济补偿金是一个半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人事方面原来说不赔偿一个月工资。,后来又说给一个月工资,说明人事上的人明白这些事情,接着跟他们谈会有效果。实在谈不成了就申请劳动仲裁
因单位未买社保,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追问:本人于2010年7月28日进入公司签订的合同是3个月转正,3个月转正后,因为人事关系的变动,并未为我买保险,现在工作了一年,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才发现这个问题,公司人事部,以未看到转正书,所以没买保险为理由,拒绝买保险,关于在公司工作了一年,自己离职会不会有什么经济补偿?2011年8月11日今天通过人事部,沟通,人事部给出的意见是只能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然后以劳动仲裁时间周期长为理由,劝我接受这样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