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提前1个月辞职 公司不批 到期走人算不算自动离职
提前1个月辞职 公司不批 到期走人算不算自动离职 我在深圳公明一家工厂上办,公司不给我们签定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由于有个员工出了次工伤,现在有交每月10元的工伤保险),公司每天都要上班,没休息日(法定的节假日除外),每天上班12个小时,8小时后都不算加办费的,实在做不下去,以书面行式写了辞职书,但是公司以主管不批不于办里离职手续(辞职好难找了几个月都没用,反正公司不同意,好象一辈子都不可以走的样子,除非一分钱不拿走人啦,今天到期了想直接走人,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自动离职。我的辞职理由就写了回家,不知道要不要再写一份以公司不按劳动法等为理由的辞职书。今天公司以春节部分员工请假天数过多为由,这个月决定不发工资,等下个月再发,算不算拖欠工资(这样我们就算押了2个月工资了,还不知道到时候又要找理由拖了)。对于我来说确定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很少或者说没有。 就个工服,考勤打卡器(电子刷卡),一张工资条,厂牌(临时厂牌有盖章没照片,正式厂牌没照片也没章,盖个章也耍手段),不知道去劳动部门受不受理,仲裁受不受理啊 总感觉自己什么证据都没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gf……(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3-02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