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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咨询
劳动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名字叫周长春,原先在江苏省扬中市佳明太阳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上班,职务是生产部部长,因在工作中处处被怀疑和排斥,最后我以生病为理由,打了请假条离开公司,至今未回扬中佳明太阳能有限公司,至今天,我都没拿到我二月份和三月份的工资,我通过在佳明公司的同事处得知我被除名了并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renhai……(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2-04-20 15:36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2-04-20 15:46
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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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律师
2012-04-20 15:51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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