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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蓄意伤人

蓄意伤人 您好,本人月初在湖南因看到男友出轨,口头上骂了那个女的,当晚那女人带了6、7个朋友找到我住的酒店房间内殴打我,其中最严重的2脚踢在肚子上,一直隐隐痛了几天。当时因男友的原因没有即时报警,也没有去看医生。后家人去湖南把接我回广州,肚子还是隐隐做痛。家人提议去医院检查并再报警处理.现想请问事隔半个月还可以报警处理吗?如可以需要什么样的手续?要回到当地派出所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7543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4-19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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