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宝宝出生时残疾院方有无责任
宝宝出生时残疾院方有无责任 各位律师:
大家好!
在这里我想咨询下,关于我们家宝宝的问题:
我老婆在怀孕时就在苏州九龙医院就诊,满三个月时就在该家医院建卡,直到预产期临近时才回老家,期间按时做产检一些叶酸也都在改家医院按照医生的药方按时吃了。宝宝出生后出现右手少中指,大拇指与食指并指。左脚大拇指与食指并指。
请问这种情况医院该不该负责,如果院方有责任,我们该如何做。
请相关律师帮忙解答,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zlia……(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4-16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