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在商场购物时,两件宝宝衣服忘付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商场购物时,两件宝宝衣服忘付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和同事一起去商场购物,后来由于里面太热,就把外套脱了放进购物车,后来买了宝宝衣服后随手放在了宝宝坐椅上,后来由于购买吃的食品,嫌衣服在车里不方便,就将衣服也放到了定宝坐椅上,正好遮住了衣服,到结账时,同事帮忙拿东西,我在后面往袋子里装,后来一交钱就出来了,完全忘了还有宝宝的衣服,我同事当时也没记起来,不然的话也不可能不付款,后来到了安检口,警报响了,后来一看是宝宝衣服忘了,然后就被他们认为是故意不付账的,还掩盖衣物,后来到了保安室,还让我报了警,又去交了两件衣服的钱,除了衣服一共付账是六十多,两价衣服是八十多,后来警察说可以了私了,工作人员要赔他们三百块,我感觉我不是故意的,只不过是无心之失,就没有达到成,后来跟他们去了派出所。警察的意思是我是想占人家的小便宜,根本不相信我说的话,还说,你这么大个人了,还能忘了,没人相信,我真是百口莫辨,像这种情况,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感觉是人都会有疏忽的时候。难道还非得让我承认是自己故意想占便宜吗?还说我自己怎么想的,只有自己知道,说的我难受死了,我从来没有那过那缺德事,突然被人这样说,而且我在超市看到有东西掉地上了都会随手捡起来,如果我是那种喜欢干缺德的事人,会有这么好的心吗?说的我太不是滋味了。录像也看,说是看不出来什么东西。真无语了,难道我就该背负这个罪名吗,难受死了,只能自认倒霉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彤彤52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2-03-29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