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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这样的签字合法吗?能拥有合法权益吗?

这样的签字合法吗?能拥有合法权益吗?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去年5月7日因救人中毒受伤,在今年2月,在司法所的调解,无奈下签字,后在省纠风办的帮助下申请见义勇为,至今没有结果,就快一年了,如果超过一年时间,有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的话,我能申诉吗?能拥有我的合法权益吗?超过一年时间能否鉴定后遗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7612……(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2-04-15 16: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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