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开发商这样做可以吗?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开发商这样做可以吗?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09年八月底在我县某小区看上一套房子,并交纳2万元,会计开的收据上是认购金,并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上注明一周内交首付。但过后得知开发商五证不全,就连土地使用证都没有,遂提出退房,并且没有交首付,但开发商不同意退款,后无奈之下只得继续购买,但一直没交首付款。2011年开发商手续全了,十一前后交了首付款,并签了一份合同,可开发商却没有给自己合同。凡是签合同的开发商都没给。说是等贷款办好后才给合同。满以为就此安稳了,可谁知一直到现在合同还在开发商那压着,不给办。开发商说我们以前只交定金的不能按以前价格购买,要涨价。请问:开发商这样做可以吗?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路芬芳(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2-02-21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