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请问这样的状况我该这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问这样的状况我该这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自驾车与1月8日发生刮蹭,事故我的权责,经保险公司为双方车定损之后,对方车主与修车厂私自协商(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知道他们的协商内容),将事故外的维修费用算到我头上,我不同意,修车厂并以我自己的车没有发票证明我已经缴纳自己车的修车费为由,扣押我的车,(我缴费的时候没有打收据,但是市内的天网和收费站均有录像证明我驾车出行),经过交警,工商等部门调解无效,修车厂一定要我支付责任外的费用并且修车厂的法人打110报警,说我是神经病,说叫他们把我抓到精神病院,现在我准备起诉修车厂和对方车主,请问我现在的官司应该归于哪一类?是单纯的交通事故还是民事侵权?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冯晓阳(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2-02-28 17:0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