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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保密协议赔偿问题

保密协议赔偿问题 一个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服务的问题想请教各位律师专家. 

我们公司在劳动合同之外另签一份补充协议(所有研发部的人员全部都签), 协议要求雇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年内,除非公司书面同意,雇员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竞争等利益冲突的公司聘用,或以任何形式帮助这些公司与本公司竞争.

雇员权利中声明: 在雇员离职后,雇员有权每年获得不低于其离职前12个月从公司处获得的总报酬的1/3作为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补偿,公司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如果员工离职(遵守竞业协议)公司是不是要按协议支付补偿? 如果公司觉得某一已签定以上竞业协议的员工没什么价值, 公司是否可以自行决定不支付竞业补偿金? 

另外我和公司还有培训合约,现在离职要赔偿违约金,我是不是在履行培训合同违约责任同时, 可以要求公司履行竞业补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oshen(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02-26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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