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无意造成人身伤害

无意造成人身伤害 我原被一个35左右的经理踹了一脚。我叫了我父亲过来讲理。可那人从后门跑了。我们追上去。那人反抗,我父亲疑为要打起来。就打了我们经理俩下。打成了轻伤,到警察局的结局是要我们赔偿受害者一万元医药费。但第二天也许由于有人做了小动作。经费涨到了三万元。我想问一下专家这样的赔偿合理吗?,不赔,就要做半年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琴天(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2-04-02 13: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