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家庭纠纷造成人身伤害该怎么办?
家庭纠纷造成人身伤害该怎么办? 当事人A和B是亲姐俩,F为两人的父亲,A和B发生纠纷打了起来,F拦着B,使得A用剪子将B的脸部划伤,血肉模糊,创伤面较大,紧挨在眼部,包括少量眼窝处,到医院共缝了12针,医生说会留下疤痕,没有报警,A的儿子是当地警察,没有书面协议,没有起诉,作为B方,该怎么办?B有没有必要住院?医生建议住院观察,但B方经济条件有限。如果要上诉,B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A是否会被拘留或是判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津-津南区)
提问时间:2011-12-18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