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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无法开业,租金有谁承担
商场无法开业,租金有谁承担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本人于2010年八月租赁,苏州市长江路综合小商品市场四楼门面,后来发现四楼门面就无法开业,整个楼层一片狼藉,于是申请退还押金,租金,和管理费,市场方拒绝退还租金和管理费,我该怎么办,市场方认为租金和管理费由业主承担,市场方说合同从业主拿到钥匙起就开始生效了,商场没开起来的损失应该由市场方承担,这种有规划的综合市场应该不同于一般房屋租赁,我认为市场方应该全额退还租金押金和管理费,我该怎么维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ngma……(江苏)
提问时间:2012-03-31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