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所谓的借款纠纷
关于所谓的借款纠纷 麻烦各位了,我父亲于2008年10月20日死于车祸意外,由于我母亲和父亲于2005年8月离婚,所以我父亲留下的财产由我,我奶奶和我爷爷,3人继承。然而于2009年,我父亲的婶婶的侄女,在法院起诉我和我母亲, 我爷爷,奶奶,还有我父亲的叔叔,婶婶(共六人),称我父亲于2006年问她借款11万元整,是回山东做丝绸生意,但是我父亲一直是做土木建筑工程,一直没有做过别的行当,怎么会问他人借款说是做丝绸生意!当开庭时,我母亲到庭,看到原告提供的证据时,都是复印件,都无原件,而且声称我父亲当时没有写有借款条。后来审判,原告败诉,现今,2012年,原告又以同样的理由上述法院,而且法院还查封了我所继承我父亲的房产,我想问问这样的理由,为什么法院还同意查封,而且审判的结果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ngde……(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2-03-28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