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合同晚签且离职后去监察大队投诉了交金的问题,才想到要去分公司拿我的合同敲章给我
公司合同晚签且离职后去监察大队投诉了交金的问题,才想到要去分公司拿我的合同敲章给我 您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2015年10月进的公司,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都是在总公司工作的,但是直到今年4月份才签署的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上史没有敲图章的。由于4月份公司开设所谓的分公司在徐汇,我被公司分了过去。我们公司的注册地是在普陀,开设的徐汇分公司却没有注册过营业执照徐汇分公司。当时签完劳动合同我就一直问人事为什么劳动合同不给我,她一直以没有去总公司敲章为由一次一次打发我,直到我7/19离职也没有给过我劳动合同。离职后我才知道所谓的徐汇分公司其实是总公司外包出去的,当中也没有和我们说明过总公司一直推脱责任说是分公司的责任。直到现在我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相关的入职至今半年未交金的情况,以及向公司表达了要去仲裁公司的想法,他们现在就在想办法逃避责任,例如徐汇分公司8月关闭了,徐汇分公司总经理跳槽单干去了,这两天我们人事才找到他把没敲章的劳动合同拿过来重新敲章,这一点会不会影响到赔偿责任。其实劳动合同今年4月才签却一直没给我,直到我离职都没拿到,公司依旧以不负责任的态度在对待,并说我们是外包给他们的推脱责任。请问我我现在就想问下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另外我2-7月的社保公积金未交,我去监察大队投诉了,公司现正在补缴,我身体不好经常看病,2-7月看病的钱是否能向公司报销,因为都是自费的。另外我在公司每个月都有纳税,税扣的也不正常,而且去税务局查过了,根本就没有交。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1.获得工资双倍赔偿
2.相关医疗费报销的赔偿呢?
3.补缴税
4.离职到现在2个月劳动合同没有还给我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90666……(上海)
提问时间:2016-09-21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