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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政府雇员合同VS无固定期限合同

政府雇员合同VS无固定期限合同 你好!我97年开始在一机关工作了16年,前12年无任何社会保险待遇,08年开始才享有社会保险待遇(无住房公积金),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近来,由于工资')">薪酬太低,无法达到最低工资标准,通过上访,单位决定为我们办政府雇员制,要求签一年期的雇佣合同,将我们的工资')">薪酬推向政府埋单。并只承认08年至今有保险待遇后的工龄。请问我们签这个雇佣合同就诋毁了那份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吗?工龄就清零了吗?可否在雇佣合同上体现前合同?该如何体现?我这种情况工龄起算点到底在哪?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焱淼林(辽宁)
提问时间:2012-03-17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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