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该如何要回自己的工资和津贴???寻求帮助!
我该如何要回自己的工资和津贴???寻求帮助! 本人于2010年11月24日进入某公司,职务为销售工程师,该公司确表示签合同时间需往后推一月,则合同期为2010年12月24日到2011年11月23日。
事情经过:在2011年10月份开始本人被派往江苏常州执行工程监理工作(非本职工作)。于2012年2月6日接到家里有急事,于是我处2月6日递交辞呈,2月7日返回家中处理事务。2月23日到厦门与公司进行交接并填写公司正式的离职单,将全部事务交接完毕。
冲突:1、公司每个月月底发放工资,而进入公司的第二个月月底才发放第一个月公司。本人到2月底时,还未收到工资(公司其他人员都已经发放),问公司财务,得知老总将本人公司暂停发放,具体时间未知;
2、本人被调往常州执行工程监理时,有业务出差津贴,每天30元。津贴也是被扣一个月。因此,2012年1月份及2月1日到2月6日这段时间的津贴也没发放,不知道本人能否拿到?
3、在我合同期到期时候,公司没有与我处续签合同,那2011年12月24日到2012年2月6日这段时间是否可以拿到双倍工资?
4、公司于员工签订合同时表示每周5天,星期六为培训时间,合同未注明。而实际上在星期六大部分还是在执行工作。请问星期六能否拿到加班工资?
5、刚进入公司时,底薪为1500元,全勤200元,绩效奖金300元。而公司销售人员不计算绩效,所以每个月绩效奖金都为300元。过三个月后,公司告知业务员没有转正的说法,没给本人加工资。是否合理?
6、公司到2011年6月份开始表示,可以将业务提成奖金于预支形式发放,待年底计算提成时再行扣除。但名目为业务奖金借支。每个月1000元。我处是否需要归还这部分钱?
请告知本人应该如何处理?再次先行谢谢专家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eng79……(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2-03-17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