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就可以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合同,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使你们公司约定了15天的解除通知期限,但可以不必遵守,遵守法定的3天就可以了,也不会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法定的效力大于约定,约定也必须在法定的范围之内进行。如果因此扣发工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一告一个准。
追问:好的,谢谢您,我再问您一下,试用期已经2个月了,一直没有说要签合同,而且辞职公司说要提前15天辞职,不然工资没有,现在准备走劳动 仲裁,我就怕他们反咬一口说我自己不要签合同,请问怎么办
回答:用工之日起,用工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法律只认没签劳动合同这个事实,就算你故意不签合同,那也是企业承担违法的责任。
追问:而且我已经工作了二个月,没有签合同,第二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而且跟我一样拖欠工资的有好几个,是不是联合告起来胜算大点
回答:超过一个月部分就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而且可能还属于非法辞退(不合法约定),可以申请赔偿金。你们可以联合去申请,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继续向法院起诉。但注意对劳动关系和工作日期的举证需要有效确凿的证据。
追问:好的,谢谢您,我已经向劳动监察大队反应了,说5个工作日之内立案,是不是走劳动仲裁稍微快一点,稳妥一点啊,律师
回答:也不能这么说,毕竟每个地方、每个部门效率都一样。如果本答案对你有帮助,欢迎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