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物业费
物业费 2007年买了一套房子,2008年7月房产商通知我们交房。发现主房间有一根下垂30 厘米的大横梁,于是要求赔偿,交涉未果,一直没有交房,直到2011年2月才达成协议。交房时,房产商要求付清08年到11年的所有物业管理费共计5000元才能交房,而物业管理处只听房产商的,结果导致至今都无法交房。请问律师,正式交房前的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业主交?由于无法交房而导致的业主的损失该不该由房产商来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afxzf……(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2-03-13 19:23